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未来两天,我市气压场偏弱,风力较小,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和稀释,污染物积累迅速,预计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1月15日15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提醒公众停止或减少户外活动;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限产减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在天气发生好转时,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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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交通管控措施: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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