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
tangshan 发表于:2017-9-5 11:4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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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利用电子警察,在建华道与华岩路交叉口北(体育场西门)人行横道线处,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处50元罚款,并记3分。
据悉,交警部门还将在复兴路与文化北后街人行横道线、长宁道尚品小区门前人行横道线、新华道新湖路人行横道线、艺文道九中南门人行横道线安装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
据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民警张爱国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为规范出行秩序,保护行人安全,交警支队组织建设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市中心区首个抓拍点位位于建华道与华岩路交叉口北(体育场西门)。由于此处人行横道线毗邻体育场及居民小区,早晚穿行于此的行人较多,交通秩序比较混乱,容易对行人的安全造成损害。此处电子警察建成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将于9月4日正式启用。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行人,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线,能够提升行人的交通安全系数。行经此处的机动车,在发现人行横道有行人通行,应停车示意行人先行。如果行人不通过,机动车再行通过。横穿马路时,行人不可看手机,或者三五结群谈笑风生。当机动车礼让时,行人可以点头、微笑示意或者竖起大拇指,给对方点赞。文明交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文明礼仪需要我们共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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