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关于恢复我市部分户籍窗口业务办理的通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2-28 22:1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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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助力复产复工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户政服务工作,我市疫情防控一类区域迁安市、迁西县仍按《唐山市公安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市户籍窗口业务办理的通告》要求执行,确因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急需要办理的,群众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办理,其他县市区各户籍窗口自即日起恢复对外办公。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户籍窗口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服务,切实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加强户籍窗口消毒、通风、清洁等工作,组织开展体温检测,启动限流措施,严格人员进出管控,排号办理,确保户籍窗口安全有序。
  二、群众进入户籍窗口内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持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发热、咳嗽或者近期曾发热、咳嗽的群众请确保身体健康后在再到户籍窗口办理业务,对发热人员,暂不受理。
  三、群众办理业务时要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办理完毕后要尽快离开户籍窗口,并将使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身带出户籍窗口,丢弃至专用垃圾桶内。
  四、到户籍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谁办理谁在场”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五、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时不清楚办理流程或所需材料的,请拨打县市区户政部门电话进行咨询,尽量一次办结业务;身份证领取方式建议采用邮递,减少往返户籍窗口次数。(预约咨询电话附后)
  六、建议广大群众无紧要事项暂缓到各户籍窗口现场咨询、办理业务。对群众持有的超期证件,待疫情结束后,公安机关将如常受理,不会附加任何条件。
  七、迁安市、迁西县各户籍窗口业务办理的恢复时间,将视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唐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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