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6-20 16:0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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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
已有26家线下实体经营单位公开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曹瑞云 吕金璋 杨洁)为提振居民消费信心,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6月19日,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唐山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在全市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积极鼓励企业特别是大型零售企业与商场、超市先行先试,带动更多企业参与线下购物开展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6家线下实体经营单位公开承诺实施线下无理由退货。

  此次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遵循“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参与此次活动的所有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时限均应不少于7日,均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标识和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款时限、退货流程等。线下实体店还应安排专人跟进。营业人员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应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本店无理由退货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款时限、退货流程等注意事项。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在线下实体店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凭证或安装、提货凭证,向线下实体店提出退货申请。消费者退货时应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随同商品一并退回。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线下实体店二次销售。线下实体店如果发现并能够证实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有权拒绝退货。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

  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既是对企业商业信誉、商务诚信的考验,也是对个人诚信消费行为的检验标尺。在消费者消费需求被疫情严重抑制的当下,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对于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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