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文明城创建办公室要求,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城市道路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施车辆禁停,特公告如下:
一、禁停道路:翠园路、新青街、清源街、希望街、顺达街、抗震路、阜民街(钢厂公寓北)
二、自2020年7月27日起,交警部门加强对上述路段巡逻管控,凡发现违法停车的一律予以拍照取证,并录入机动车管理系统。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管理。
特此公告
丰南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23日 来源:丰南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