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男子冒充银行业务员,盗窃他人30余万元被刑拘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8-28 16:11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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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滦南县公安局缜密侦查,细致工作,成功破获一起案值30余万元盗窃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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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曹某被滦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22日,这局刑侦大队接群众冯某报案,称有人从其手机中转走30多万钱款。接报后,该大队民警迅速到达冯某的手机卖场了解情况。民警获悉有一男子自称某银行业务员,先后多次到手机卖场,以办理高额信用卡的名义,操作冯某的手机。刚了解完情况,自称某银行业务员的男子便应冯某之约到达手机卖场,遂被办案民警传唤到公安机关。经核实,该男子曹某(男,26岁,路北区人)并非银行业务员。
       经调取曹某银行流水、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资金流信息,最终确定曹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在充足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如实供述了自今年8月以来,先后3次到冯某经营的手机卖场,谎称自己是某银行业务员,以为冯某办理信用卡为幌,借用冯某手机进行操作,期间私自以冯某名义在支付宝借贷平台上贷款,后将钱款转到自己账户。
       此外,曹某还在冯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冯某手机上将冯某信用卡透支,再把钱款转到自己账户。共计盗取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已被滦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来源:唐山正警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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