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了,利用大数据“杀熟”明令禁止!10月1日起实施!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9-6 16:09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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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在一些在线旅游平台上遇到服务不规范的供应商发现自己预订酒店机票价格比“新手”贵给商家的差评无法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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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自10月1日起这些在线旅游存在的问题都将得到规范国家文旅部最新发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上述现象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同一家酒店的同样房型,一个旅游网站常客看到的价格比新用户看到的价格贵了百元以上;同一个人查询某个航线的机票,几分钟前的机票价格是1500元,过几分钟再查,这个价格就可能变成了1700元……
       对此,10月起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成为首个对大数据“杀熟”行为作出规范的条款。这也意味着,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行为,被划上了一道“红线”。未来消费者再遇到类似问题,将有法可依。
       此次公布的《规定》,也对在线旅游平台经营的多个方面作出了规范。如第十二条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等。北京联合大学在线旅游研究中心主任杨彦锋认为,《规定》的提出,一方面是为了规范日益快速发展的在线旅游市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引导陆续进入在线旅游市场的国内国外市场主体。在旅游者点评方面,《规定》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在线旅游经营者删除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评价信息的,应当在后台记录和保存。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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