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公告 应区公安分局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为古冶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性16名,女性4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男性专科及以上学历,女性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10月至1985年10月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唐山市户籍并在古冶区有固定住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有吸毒、涉毒违法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古冶区人社局北楼二层会议室(唐家庄震兴道与爱民路交叉口)。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女性报考人员提供)。 2、考试:考试形式视报名情况确定。 3、体检、政审、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性质 有留置看护任务时,在区监察委的领导下,执行留置场所看护任务(特殊情况需要封闭式看护3到6个月。看护地点在古冶区外);没有留置看护任务时,参加区公安分局日常勤务。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公安辅警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被录用人员与古冶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被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辞退。 五、岗位待遇 月工资标准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聘用期间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每天另行发放岗位补贴80元。 古冶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