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0月17日,唐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在唐山劳动日报刊登公告。详情如下:
依据原河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计划委员会、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档案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城市建设工程实行交付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的通知》(冀建〔1985〕167号)文件精神,唐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于1985年至1995年间收取了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请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建设单位持缴纳该项费用时的专用票据或有效凭证,于2021年3月31日前来唐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华岩路36号)办理登记、核兑,逾期此专款资金将上缴国库。
联系电话:0315-2818162
唐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0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