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发布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10-27 21:3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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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新疆喀什地区来(返)滦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爆发新冠肺炎疫情,截至10月25日19时,已发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38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新疆发布的疫情和感染者行动轨迹。凡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要自觉接受村(居)、社区健康管理,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二、对于10月26日前,从新疆喀什低风险地区来(返)滦人员需检测一次核酸,中高风险地区的需居家隔离至14天,并检测核酸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自10月26日起,从新疆喀什地区来(返)返滦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立即到滦州市集中隔离点(古城季风假日酒店)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执行居家隔离14天,结果阳性者按程序处置。广大群众如非必须,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必须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广大群众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规范佩戴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就诊,要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与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7122505。
  四、秋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反弹风险增加,请广大群众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注意饮食卫生,生熟分开、煮熟煮透,使用公筷公勺确保食品安全。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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