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群众依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形成群防群治、部门和民间监督的生态防护线,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并大力宣传《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10月31日,我局通过生态唐山微发布公众号和唐山电视台、唐山劳动日报、环渤海新闻网等本地权威媒体公布了《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后,被河北省厅环境发布、唐山发布、燕赵都市报等多家重要媒体转载,扩大了在省、市的影响力。
同时,各县(市、区)自11月6日起以微信公众号形式连续15日发布举报平台信息,在黄金时段通过当地电视台滚动播出,与市媒体形成共振效应。
在线下,连续15日在50条公交路线568辆公交车以及4200辆出租车广告屏上投放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公众号,通过流动宣传进一步扩大受众的覆盖面。
下一步,我局还将通过三大通讯运营商向全市通讯用户发布环境违法问题有奖举报信息,实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治的氛围。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