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申报城市的节水工作情况进行了材料预审、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迁安市通过考核并入选拟命名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申报城市的节水工作情况进行了材料预审、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通过考核的城市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或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 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电话:010-58933543 58934465(传真)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编:100824 电话:010-68505415 68505594(传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0年11月26日 拟命名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河北) 秦皇岛市 邯郸市 邢台市 衡水市 迁安市 节水型城市是什么 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最高荣誉称号。 申报考核每两年一次 《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规定,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接受申报为双数年;复查自命名当年起每四年进行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