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唐山市大气办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警示约谈会,对火点数量最多的14位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和10位村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市大气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庆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邢国军主持会议并通报有关情况,7个生态环境分局及市局执法支队、大气处、督查处、办公室和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10至11月份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排名情况,学习了《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和《唐山市“两散一烧”量化问责办法》中相关问责规定;开平区开平镇、古冶区王辇庄乡党委书记作了检查发言。
会议指出此次约谈既体现环保的“温度”、对约谈乡镇黄牌警告,又体现环保的“硬度”、对秸秆焚烧坚决严肃处理。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禁烧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抓紧、抓好;充分认识禁烧工作是一项治污措施,务必从讲大局的形势用心、用力;充分认识禁烧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务必从讲责任的高度担当、担责。
会议要求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在严控露天秸秆焚烧中要带头讲政治、明责任、敢担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切实让百姓认识到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要坚决防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对焚烧问题敢于较真碰硬,用足用好严管、重罚、曝光手段。同时,要压实乡镇、村网格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一网多能”“一格多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抓好辖区内焚烧火点的排查和监管工作。
会上,14个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露天焚烧排查整治承诺书》,承诺“四个坚持、四个坚决做到”。会后,开平区栗园镇、古冶区习家套乡、丰南区南孙庄乡党委书记及开平区栗园镇于庄村、丰润区李钊庄镇张官庄村支部书记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坚决落实此次约谈会议要求,强化严管、重罚、曝光手段,坚决扭转秋冬季露天焚烧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做贡献。
政策解读:
(一)《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
1、1个乡(镇、街道)区域内、一周之内发生3个火点的,对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实施问责;一周之内发生5个火点的,或1个火点2个小时以上未赶到现场处置并反馈的,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实施问责;一周之内发生8个火点的,或2个火点2个小时以上未赶到现场处置并反馈的,对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实施问责。
2、1个县(市、区)区域内,一月之内发生20个火点的,或者有5个火点未查到违法责任人的,或者3个火点2个小时以上未赶到现场处置并反馈的,对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实施问责。
(二)《唐山市“两散一烧”量化问责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
1、对未安排巡查灭火人员或人员明显不足、巡查人员资金补助落实不到位、灭火设备配发不到位的,对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2、火点一经发现,由乡镇党委政府对火点所在区域网格员实施问责,对包片巡查灭火人员进行经济惩罚。
3、1个行政村区域内,一周之内发生2个火点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对该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包村乡镇干部实施问责。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