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开展全面整治!涉及所有市场、超市、冷库…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3-26 15:24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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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作出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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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区食用农产品流通和消费特点,针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冷库等区域,聚焦消费者投诉和举报集中的问题产品,着力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畜禽肉含“瘦肉精”等禁用药物、兽药残留超标、病害、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水果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使用违禁物质;禽蛋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病菌污染。
  特别提醒!
  河北将加大检验频次和批次
  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食用农产品以及其经营者予以严肃查处
  整治措施
  强化主体责任
  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自查销售和贮存食用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是否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是否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在运输、贮存、销售及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中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督促畜禽肉经营者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畜禽肉,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购货凭证,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畜禽肉;
  指导督促从事畜禽肉冷冻冷藏经营者建立健全出入库查验与台账制度,严禁贮存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肉。
  强化抽检监测
  “百日行动”期间,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频次和批次,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
  根据畜禽肉、水产品、禽蛋、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特性,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度,积极开展分类监管,提高对重点品种中违禁药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金属污染物残留的监督抽检和快检筛查频次;
  加大畜禽肉的监督抽检力度,增加牛羊肉的抽检批次,强化不合格畜禽肉的核查处置;针对不同类型的食用农产品,采取定向检测、跟踪检测和快速检测等多种方式,运用质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
  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其经营者,予以严肃查处。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涉及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同一市场或经营单位多批次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唐山全市排查
  针对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沧州“瘦肉精”羊肉及广西南宁“泡药”沃柑问题,为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严防问题食品流入我市,连日来,唐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闻令而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场所进行排查。
  排查以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酒店、餐馆等肉类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同时加大对相关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发现可疑问题食用农产品及时依法查处,严防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验并留存检疫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或者购货凭证等,不得采购、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食用农产品。
  行动期间,全市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2469户次,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中用餐单位)2370户次,组织抽检116批次,暂未发现上述“问题羊肉”和“问题沃柑”。
  玉田县开展排查行动
  “3?15”晚会结束后,玉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媒体曝光的沧州“瘦肉精”羊肉及广西南宁“泡药”沃柑等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迅速开展排查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保安全。对辖区内所有猪、牛、羊肉经销单位、水果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包括农贸市场、商超、猪牛羊肉批发经营单位、水果批发商、餐饮服务单位等,确保排查全面,不留死角;
  二是突出重点严查处。围绕食品进货渠道、进货票据、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合格证明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在检查中一旦发现有销售沧州“瘦肉精”羊肉和广西南宁“泡药”沃柑等问题食品的,立即下架封存,并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26人次,排查相关食品经营单位235户次,尚未发现问题食品;
  三是强化宣传重引导。在开展全面排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坚决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确保食品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滦州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央视3·15晚会报道沧州瘦肉精羊肉、广西南宁沃柑等产品问题后,滦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就3.15曝光产品查处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对批发市场、农贸商场、商超等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鲜牛羊肉和南宁柑橘类水果的索证索票、台账登记情况是否完善,预包装冻肉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纸质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同时坚持以生鲜牛羊肉“瘦肉精”、沃柑防腐抑菌残留等项目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面拉好食品安全“警戒线”。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20家,暂未发现问题食用农产品。共抽检4批次,抽检结果正在检测中。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不合格农产品处罚力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的整治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压实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唐山一商店销售“毒韭菜”被查处
  近日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唐山迁安一商店销售“毒韭菜”被查处
  罚款50006元
  2019年10月29日迁安市迁安镇王利刚蔬菜店购进韭菜15kg,进价4.6元/kg,进货款69元。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王利刚蔬菜店购进的韭菜进行抽样检验。
  2019年12月5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韭菜的检验报告送达至王利刚蔬菜店,检验结果显示: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不合格。
  检验结果公布时,王利刚蔬菜店购进的该批次韭菜已全部售出(含抽检3kg),售价5元/kg,销货款75元。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王利刚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的蔬菜,没收其违法所得6元。且王利刚蔬菜店不能提供上述不合格批次韭菜的进货票据、产地证明、供货商联系方式及相关经营记录。
  经查,王利刚蔬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没收王利刚蔬菜店违法所得6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计50006元。
  在这里提示大家:
  食品安全关系万户千家
  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
  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来源: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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